为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2月8日下午,我校特邀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资深执业律师谢志钊教授来校举办了一场关于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的专题讲座。

谢志钊: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同时也是湖南省“国培”“省培”培训专家。他不仅在学术上有着卓越的成就,还兼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以及劳动人事纠纷处置、法律顾问等业务。谢志钊先生从事民商法学教学及高校、中小学法律事务工作已达27年之久。他始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我们今天的研讨提供了宝贵的视角和洞见。谢教授为参培教师们精彩讲解《依法执教背景下校园交全事故法律责任构成与外理实务》,谢教授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解析枯燥难懂的法律规范,针对基础教研依法执教管理规范,他指出核心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保护,提醒教师们在教学教育实践中要有基本法律意识,要以周全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为核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面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我们要有预防意识,要及时管控、冷静处理,并引用多个具体事例向参培的老师们解析和说明了在学生日常管理实践中的注意事项,课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成为老师对孩子安全教育、德育教育的行动指南,教师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谢教授在讲座中深入剖析了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的构成,通过一系列生动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使大家对依法执教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明确而深刻的认识。这场讲座不仅拓宽了我们的视野,更为学校未来在依法执教的道路上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教师不只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信念、一种责任。“防风险、化危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是每一位教师应要做好的校园管理工作,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共同保障师生安全,安全管理,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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